人民財訊4月21日電,據海南日報,4月20日,海南省住房公積金管理局在官網公布《海南省住房公積金管理局關于開展物業費提取住房公積金業務的通知(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意見稿),提出擬將開展物業費提取住房公積金業務,4月20日至5月20日對外征求社會意見。
意見稿提出,該業務提取條件是繳存人家庭在我省無未結清的住房公積金貸款、貼息貸款,每年可以申請提取一次住房公積金,用于支付家庭名下在海南省內的一套自住住房的物業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