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財訊5月10日電,山西發布關于調整住房公積金貸款和提取政策的通知,其中提出,住房公積金貸款期限按整年計算,最長不得超過30年,且貸款到期日不超過借款申請人68周歲。繳存職工于2026年5月10日以前通過商業銀行發放的商業住房按揭貸款購買太原市住房的,貸款房屋取得不動產權證書后,符合中心其他貸款條件的,可以申請辦理商業住房按揭貸款轉公積金貸款及部分轉公積金貸款。職工購買住房,憑5年以內的《商品房買賣合同》或《不動產權證書》可分別辦理1次住房公積金提取,累計提取金額不超過實際支付的購房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