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蘇證監局對永拓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簡稱“永拓所”)在鴻達興業、恒久科技、科林環保三家上市公司審計執業過程中未勤勉盡責違法行為一并作出行政處罰。這是2019年《證券法》修訂以來,首次禁止審計機構從事證券服務業務,彰顯了監管部門對資本市場違法違規行為“零容忍”的鮮明態度,釋放出嚴打財務造假、凈化市場生態的強烈信號。
永拓所屢屢突破職業底線,暴露出的失責行為令人觸目驚心。
一是策劃財務舞弊,充當造假“掮客”。永拓所主動介紹恒久科技與鴻達興業開展虛假業務,為公司設計走賬路徑、參與虛假業務資金劃轉,幫助兩家公司掩蓋違法事實。二是淪為造假“幫兇”,公然篡改財務數據。在鴻達興業項目中,永拓所在無審計調整依據支撐的情況下配合鴻達興業虛構審計調整分錄,篡改合并財務報表,質控復核人知悉項目存在異常仍同意項目組審計意見,導致鴻達興業2020年至2022年年度報告存在虛假記載。三是選擇性“失明”,突破職業操守底線。在鴻達興業和恒久科技項目中,部分簽字會計師未實際參與審計業務,首席合伙人知悉相關情況后仍簽發無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在科林環保案中,永拓所在監管部門多次通報明確違法線索的情況下,仍出具存在虛假記載的審計報告。該所質控體系形同虛設,不僅違反多項執業準則,更觸及資本市場誠信底線。
中介機構歸位盡責,是提高資本市場信息披露質量的重要環節,是防范證券欺詐造假行為、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的重要基礎。永拓所案揭示出當前個別中介機構及從業人員存在亟待整治的三大病灶。一是獨立性缺失。永拓所長期為鴻達興業提供審計服務,逐漸喪失獨立立場,最終演變為造假的共謀者。二是職業懷疑精神不足。面對公司明顯的財務異常,審計人員未能保持應有的職業警覺,機械套用審計模板,核查驗證“走過場”,導致風險隱患被系統性忽視。三是質量管理體系失效。永拓所內部復核機制失效,部分簽字會計師未實際參與審計,底稿記錄與實際執行嚴重不符,反映出事務所管理機制存在系統性漏洞。這些問題相互交織,導致中介機構淪為“橡皮圖章”,嚴重破壞資本市場風險防控運行體系。
面對中介機構失責亂象,監管部門果斷亮劍,打出組合拳。
一是從嚴查處形成高壓態勢。江蘇證監局查清事實后,對永拓所禁止從事證券服務業務,罰沒款共計超過6500萬元,對項目合伙人、簽字注冊會計師陳曉鴻罰款400萬元并采取終身證券市場禁入措施,對首席合伙人呂江市場禁入10年并處罰款200萬元,對其他責任人員處以20萬元至120萬元不等的罰款。
二是立體追責打破僥幸心理。監管部門將依法嚴肅追究中介機構及從業人員違法責任,切實提高違法成本,有力督促其發揮資本市場“看門人”作用。除行政處罰外,相關違法行為涉及犯罪的,也將按程序依法移送公安機關追究刑事責任。支持人民法院開展對相關證券虛假陳述責任糾紛案件的審判工作。
三是制度完善筑牢防線根基。2025年4月,監管部門修訂印發《會計師事務所從事證券服務業務備案管理辦法》,強化事前準入審查與事后監管聯動。通過建立誠信檔案、完善分類監管等措施,推動中介機構從“被動合規”向“主動盡責”轉變。
中介機構的執業質量關乎投資者切身利益和資本市場健康發展。此次對永拓所的重罰,不僅宣示了監管部門維護市場“三公”原則的堅定決心,也揭示了正在構建完善的三重機制:一是強化“不敢違”的震懾機制。持續加大對中介機構違法行為的查處力度,綜合運用財產罰、資格罰、刑事追責等手段,讓鋌而走險者付出慘痛代價。二是健全“不能違”的防范機制。完善以風險為導向的監管體系,推動中介機構建立穿透式審計機制,強化財務造假重點監控,切斷造假鏈條傳導路徑。三是培育“不想違”的文化土壤。推動行業自律組織加強職業道德培訓,引導從業人員樹立正確的職業價值觀,重塑敬畏市場、敬畏法治的行業文化。
以此案為鑒,只有持續加大對違法違規行為的全鏈條追責力度,既嚴厲打擊財務造假、信披違規的“首惡”,又從嚴查處中介機構配合造假的“幫兇”,才能形成健康的資本市場生態,共同推動資本市場行穩致遠。